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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总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精准帮扶困难职工确保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21日浏览:20171编辑:河东区总工会【关闭当前页】

为加强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国总工会日前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把“精准”贯穿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做到底数精准、原因精准、措施精准、解困脱困精准,既帮助困难职工解决眼前困难,做到无基本生活之忧,又帮助困难职工脱困,走上致富之路,确保到2020年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针对困难职工实际,《意见》提出了五大目标任务——对纳入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着重帮助其实现就业创业,提高家庭收入实现解困脱困;对因各类因素造成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低保线、但尚未纳入低保的困难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社会保障解困;对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着重推动其纳入医保制度和政府临时救助、灾害救助制度;对长期居住在城市、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推动其享有均等化公共服务;对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和僵尸企业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生活困难的职工,协同政府落实政策措施,解决好转岗、再就业等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

  精准施策是此次工会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重要举措之一。为此,《意见》要求实现户策对接,建档立卡,做到一户一档案、一户一计划、一户一措施。《意见》明确要采取“四个一批”措施开展分类帮扶:针对有劳动能力的困难职工,通过加强技能培训、提供创业援助等方式,以就业创业解困脱困一批;针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相关社保待遇的困难职工,将其纳入国家社会保险制度覆盖一批;针对因病致困的职工,推动将其纳入大病保险和医疗互助保险保障一批;针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职工,通过社会救助兜底一批。《意见》提出工会要实施“技能培训促就业”“创业援助”“阳光就业”“职工医疗互助”“金秋助学”“一帮一”“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等七个行动计划开展精准帮扶。

  据了解,目前全国已有280万个基层工会组织、20多万个工会帮扶中心和站点。以此为依托,《意见》要求建立以困难职工需求为导向,“线上”“线下”相统一、互为补充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即拓展基层工会组织和帮扶中心、站点的服务功能,推动政策帮扶、制度保障,同时探索建设“互联网+”服务职工平台,为困难职工提供普惠性服务。

  《意见》强调,要在地方党委领导下,把做好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党政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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