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
使用工会经费更好的服务职工,
针对各基层工会、会员关心的问题,
河东区总工会“两号一站”设立
工会经费管理问答专栏。
分享基层工会常用、易错、必备的财务干货知识,
助力大家知财务、懂规矩、享福利、共监督。
工会经费使用"八不准"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指出,基层工会应严格执行关于工会经费使用的八项不准的规定,即“八不准”。具体内容为: (1)不准使用工会经费请客送礼。 (2)不准违反工会经费使用规定,滥发奖金、津贴、补贴。 (3)不准使用工会经费从事高消费性娱乐和健身活动。 (4)不准单位行政利用工会账户,违规设立“小金库”。 (5)不准将工会账户并入单位行政账户,使工会经费开支失去控制。 (6)不准截留、挪用工会经费。 (7)不准用工会经费参与非法集资活动,或为非法集资活动提供经济担保。 (8)不准用工会经费报销与工会活动无关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