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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的通知(津东总工发[2016]30号)
发布时间:2016年11月02日浏览:21693编辑:河东区总工会【关闭当前页】

关于转发《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

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

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现将《河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河东政办发〔2016〕2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工会按照通知要求,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积极配合行政做好此项工作,依法履行劳动保护监督检查职责,并实行群众监督,落实安全责任,整改存在问题,加大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力度,严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对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铁面、铁规、铁腕、铁心”的工作要求,以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态度来组织、参与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有效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二要认真部署。要结合实际,制订相关方案,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加大对开展好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工作氛围。要积极采取多种形式将文件精神传达到企业和职工,同时要加强并保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的畅通。

三要重点突出。充分发挥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组织网络在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的作用。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委员会(小组)和各级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要组织发动身边职工,从我做起、从岗位做起,大力推广运用有效的活动载体积极做好本职本岗的安全隐患排查、检查工作。

四要落实责任。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的理念,要把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作为全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协助行政部门采取措施按时按期整改,推动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扎实深入开展。

请各基层工会将本单位及辖区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总结、照片等材料于12月23日前报区总工会民管部,区总工会将适时对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抓出成效。

 

 

                              河东区总工会

                                  2016年10月20日

附件:

津东总工发 [2016] 30号.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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