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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工会经费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浏览:23659编辑:河东区总工会【关闭当前页】


关于上报工会经费年度财务报表的通知

 

各基层工会:

根据市总工会财务部年度财务报表的总体要求,区总工会财务部已经把各种报表传到区总工会网站上,希望各基层工会按照时间要求做好以下工作。

1、各基层工会要按区总工会要求准时上报,报表截止时间2018年1月20日。

    2、预、决算报表中“编制依据及说明”要全面完整,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

    3、所有报表应经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经审委员)审查、本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委会)讨论通过后上报。

    4、所有报表编制后,要将加装报表封面,整理装订成册。封面和表内各页均应加盖公章及有关人员名章。

    5、本预算收支表金额单位一律用“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河东区总工会财务部

                          2017年12月6日

 


工会财务报表格式(正式)(2012.1.10).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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