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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区适龄应征职工会员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21年02月01日浏览:24856编辑:河东区总工会【关闭当前页】

河东区广大职工会员朋友们:

2021年征兵的号角已经吹响,成为一名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是多少热血青年的梦想。为让全区广大适龄职工朋友们更好的了解征兵的相关政策,河东区总工会在此整理一些征兵政策问答,以便更好的帮助职工朋友们了解征兵信息。

1、2021年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大学生的年龄是如何规定的?

男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为年满18至22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大学生毕业生放宽到24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

女性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和毕业生为年满18至22周岁(截至2021年12月31日前)。

年龄的计算:年龄=报名年份-出生年份。

2、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四个优先”政策是怎样规定的?

高校毕业生预征对象参军入伍享受“四个优先”政策:

★优先报名应征。报名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开始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报名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以直接到学校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县级兵役机关报名应征。

★优先体检政审。体检由县级兵役机关直接办理。征兵体检前,县级兵役机关通知其体检时间、地点、注意事项等。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在学校参加体检的,本人持《应届毕业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可在征兵体检时间内报名直接参加体检。

★优先审批定兵。审批定兵时,应当优先批准体检政审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入伍。高职(专科)以上文化程度的合格青年未被批准入伍前,不得批准高中文化程度的青年入伍。

★优先安排分配。在安排兵员去向时,根据高校毕业生的学历、专业和个人特长,优先安排到军兵种或专业技术要求高的部队服役;部队对征集入伍的高校毕业生,优先安排到适合的岗位,充分发挥其专长。

3、高校学生应征入伍享受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是多少?

按照《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的通知》(财教[2013]236号)、《关于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文件规定: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退役复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3)获学费补偿学生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补偿资金必须首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如补偿金额高于国家助学贷款金额,高出部分退还学生。

4)从2015年起,国家对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

4、大学生士兵退役后享受哪些就学优惠政策?

1)高职(专科)学生入伍经历可作为毕业实习经历。

2)退役高校学生士兵入学或复学后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

3)设立“退役高校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高校学生士兵招生。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不得挪用。

4)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开展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结合本校具体情况,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5)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6)退役高校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7)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8)放宽退役高校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高校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9)具有高职(高专)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

10)政法干警招录。各地拿出政法干警招录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培养计划的20%左右,用于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鼓励高学历退役士兵报考试点班,并适当增加招录大学生退役士兵的比例。

5、2021年天津市入伍优待政策有哪些?

1)可观的经济补偿。目前,天津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为每人每年42402元,退伍后,自主就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为每人5万元。

2)完善的退役安置办法。每年本市组织公务员招考时,按照当年符合公务员招考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数量的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考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按照当年符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条件的退役士兵数量10%左右的比例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招聘;国有大中型企业招聘员工时,按照当年参加教育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退役士兵数量的20%安排岗位,实行定向择优招聘。

3)在津落户优待政策。从天津入伍的非津户籍大学生退役后,可优先在津落户、市内迁移等,且外省籍取得天津居住证满3年从津入伍,退出现役后不超过35周岁且取得大专以上学历可在津落户。

4)防疫一线人员优待。凡参加2020年应征的我市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及其子女,征兵体格检查、政治考核合格后,不参与量化定兵排名,直接确定为定兵对象,其中,援鄂医务人员及其子女可优先分配入伍去向。

如需了解政策详情,请登录“全国征兵网”或“津门子弟兵”微信公众号,也可咨询区征兵办公室或街道、高校武装部。

 

河东区总工会

2021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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