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
使用工会经费更好的服务职工,
针对各基层工会、会员关心的问题,
河东区总工会“两号一站”设立
工会经费管理问答专栏。
分享基层工会常用、易错、必备的财务干货知识,
助力大家知财务、懂规矩、享福利、共监督。
什么是会费收入?计算会员会费的基础和依据是什么?
会费收入是指工会会员依照全国总工会规定按本人工资收入的5‰向所在基层工会缴纳的会费。
(1)工资收入的范围
工资收入的范围是指基本工资。会员所得各种奖金、津贴、稿费收入以及按劳动保险条例或其他法令规定所领取的各种补助费、救济费、退休金、退职金等,均不计算交纳会费。至于企业工会会员的工资收入和奖金津贴收入如何区分的问题,可按各企业的支付办法掌握处理:凡是企业作为工资发给的,应计算交纳会费,凡是作为津贴奖金发给的,不计算交纳会费。
(2)关于会员会费的几个特殊规定
一是无固定收入的会员,可按本人上月所得工资额计算交纳会费。二是工资尾数不足十元的不计交会费。三是会员没有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会费、不参加工会组织生活,经教育拒不改正,应当视为自动退会。
注意:全国总工会对于会员会费计算基数——工资收入范围的界定,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文件中:《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收交工会会费的通知》(工发〔1978〕101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组织部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1996〕58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2006〕58号)。
